昨天,第三世多杰羌佛辦公室收到購買了南無第三世多杰羌
佛的印刷品畫的一些人反映情況,說他們在第三世多杰羌佛文化
藝術館禮品部買到的複製品畫是一千元至五千元一張,羌佛得知
後,當即讓辦公室打電話到第三世多杰羌佛文化藝術館查問,羌
佛親自在電話上向文化藝術館正在值班的館長助理任雪了解情況,
任雪說:有些畫是外面的藝術公司拿來的,都是由佛陀的畫複製
的,有西畫、有中畫,有三千、五千一張的。南無第三世多杰羌
佛說這麼高價實在是離譜,當下十分嚴肅地說:
“第三世多杰羌
佛文化藝術館是獨立的機構,我沒有權干預你們文化藝術館,但
那些作品與我有關,你馬上打電話通知你們館長和營運負責人,
以及把我的畫拿來做成複製印刷品在你們那裡對外銷售的公司或
個人,告訴他們或公司的負責人,我的一些畫,雖然他們已經購
買,屬於他們的財產,或某些畫他們擁有銷售權,我已無權過問,
但是我必須提出看法,他們的複製或印刷品畫怎麼會價格高到一
千元至五千元一張呢?我深感震驚,無法理解。畫面上沒有我親
筆簽字的墨跡,也就是說,你們這樣利用我的畫來掠奪他人錢財,
毫不體諒他人的利益,不覺得自己的貪欲行為已經覆蓋了人性的
良知了嗎?不覺得心地有問題嗎?你們是否應該認真對我提出的
看法反省一下?當然你們製作畫的成本我不清楚,但你們應該對
此事作一解釋,也應該及時作出合理的價格調降。記住,不管你
們是文化藝術館也好,是什麼公司也好,你們的贏利應該要在合理的前提下產生,因為那畢竟是沒有我親自簽字的印刷品畫,無
非是印刷品掛壁裝飾,當然它絕對會帶給人們的藝術享受,但沒
有收藏價值。”
因此,辦公室希望擁有南無第三世多杰羌佛作品印刷權的機
構嚴肅對待,合理公平來面對購買者。
第三世多杰羌佛辦公室
2014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