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無第三世多杰羌佛清白 黃曉穗詐騙被香港法庭判重刑
(文/簡尚謙)香港雲慈慧海案喧騰一時,由於涉及假冒股東簽名詐貸「義雲高大師館」物業的黃曉穗,已被香港法庭判刑,確定有罪;黃曉穗在庭訊過程中為求脫罪,故意模 糊焦點,把與其冒貸行為無關的義雲高大師(編者註:「義雲高大師」是H.H.第三世多杰羌佛被認證前的俗名,下同。)牽扯進來,報紙有聞必錄,不辨真假,隨著黃曉穗的魔音起舞,把義雲高大師誹謗成惡人,義雲高大師名譽受到極高損害。
義雲高大師是否人品有瑕疵,在此案中最關鍵的就是義雲高大師館關閉的原因,黃曉穗訴稱是由於義雲高是壞人、騙子,大師館辦不下去、無法生存才關館的。
實際上,根據美國義雲高大師國際文化基金會提供的資料,香港大師館關閉的原因是林輝久向義大師反應說,黃曉穗假借義大師名義向學生斂財的事實,於是義大師毅然建議監督檢舉小組,黃曉穗為防詐貸案東窗事發,於是以關閉大師館威脅,義雲高大師不為所動,黃曉穗為讓監督檢舉小組不撤自垮,於是三天內緊急關閉大師館。在此期間所發生的真實情況,好些人都了解,但由於心境有污,正義無蹤,不敢揭發黃曉穗的陰謀。
這社會畢竟存有正義,雲慈慧海一案終經法院還義雲高大師清白,而此案中最關鍵的證人林輝久先生及許多正義人士等紛紛立證辭書狀證明前述事件經過,這些人士此行是極具道德人格的表現,林先生等彰顯了社會正義的作為,為香港廉政公署提供了扶正去邪的事實證據,激濁揚清,正足以讓因媒體不當報導而無辜受害的人獲得遲來的正義
,令人敬佩與學習。
(來源:東森新聞雲 2003/05/25消息)
附: 香港法院判處黃曉穗等的最終判決書 (點擊下載)
黃曉穗詐騙真實證據曝光
當時在香港義雲高大師館現場的人士證明黃曉穗詐騙-香港證明-唐登華
當時在香港義雲高大師館現場的人士證明黃曉穗詐騙-香港證明-唐管嬪
當時在香港義雲高大師館現場的人士證明黃曉穗詐騙-香港證明-喜饒根登
當時在香港義雲高大師館現場的人士證明黃曉穗詐騙-香港證明-林輝久
當時在香港義雲高大師館現場的人士證明黃曉穗詐騙-香港證明-羅維東
當時在香港義雲高大師館現場的人士證明黃曉穗詐騙-香港證明-葉紅漢
當時在香港義雲高大師館現場的人士證明黃曉穗詐騙-香港證明-鄧黎珍
當時在香港義雲高大師館現場的人士證明黃曉穗詐騙-香港證明-陳克民
當時在香港義雲高大師館現場的人士證明黃曉穗詐騙-香港證明-魏佳